各教学单位、学生处、团委:
为了促进参加高校工作的新教师能够尽快实现由原岗位到教师角色的转变,适应高等学校的教育教学需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原国家教委《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暂行细行》和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教师资格制度首次认定教师资格工作中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以及《关于非师范教育类大中专毕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参加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培训的通知》(吉教人字[2002]14号、16号),以及教育厅《关于开展2007年吉林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吉教高字[2007]14号)等文件精神,决定组织我校新教师参加吉林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2007年以来毕业分配、调入我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新教师。
2、学校在职已转至教育教学岗位仍没有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
3、已参加过高校教师岗前培训但考试不及格的教师可不再参加培训直接报名参加考试。
二、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分为理论和实践两方面。总学时为160学时。
理论培训按原国家教育委员会《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教学指导纲要》规定的4门课程(《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高等教育法规》)进行,同时增加《现代教育技术学》课程和专题报告。理论培训130课时。
教学实践培训内容包括说课、试讲、观摩教学等。教学实践培训为30课时。
三、培训形式
理论培训环节我校将组织新教师参加吉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组织的集中培训。
教学实践培训环节将在九月份开学后由人事处技术干部科组织教师按院、部所属分别进行并实施考核。
四、理论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2007年7月20日到2007年7月30日。
培训地点:在我校综合楼2楼阶梯教室。
五、培训考核
理论教训由吉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统一组织考核,考核分考试和考查两种形式。教学实践培训考核由校人事处技术干部科负责,成绩分合格和不合格,考核后成绩将报到吉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
对岗前培训考核合格的教师,由吉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颁发吉林省教育厅监制的《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此证书是高等学校新教师聘任上岗和认定教师资格的必要依据。如新教师考核不合格,学校将对其不予聘任、转正定级以及不予认定教师资格。
六、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由吉林省高等学校师资校训中心统一收取。每人交纳培训费用共计420元(含报名、教材、培训、教务、办证等费用)。其中培训费用为290元,由学校为新教师承担,其余费用共计130元,由参训教师个人交纳。以往考试不及格、准备参加2007年补考者,由其个人交纳考务等费用50元
七、培训要求
1、凡参加培训的教师必须保证出勤,不许迟到、早退。有事务必和吉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负责教师请假。但不论事、病假,缺席都不得超过3天,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2、每名参加培训的教师要准备4张同一底版小二寸正面免冠照片,其中2张贴在培训登记表上(见附件,一式两份。打印后请把培训表填好,并贴上照片)。另外两张办理准考证、合格证时使用,请贴在登记表附页上备用。
3、请参加培训的教师,请务必于7月18日前将培训登记表、相关费用等交至人事处技术干部科。
5、请各教学单位、学生处、团委等相关部门及时通知相关人员,保证该项工作顺利进行。如有不明事宜,请与人事处技术干部科联系,联系人:陈绍辉 姜睿馨,联系电话:85716251
长春工业大学人事处
2007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