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工业大学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暨“文化年”“祖国颂—书画作品展”
征稿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长春工业大学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暨“文化年”艺术作品展览总体方案》要求,现将我校“祖国颂——师生书画展”工作安排及征稿要求通知如下:
一、书画展宗旨
1、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礼赞祖国,弘扬优秀文化艺术;
2、展示我校文化艺术建设和发展成果,丰富和提升校园文化内容、水平;
3、进一步促进文化艺术方面的素质教育,为我校大学文化建设增添色彩;
4、探索我校书画艺术教育、成果展示、优秀人才培养工作的新机制,为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二、主办、承办、策展单位
1、主办
长春工业大学首届“文化年”艺术作品展活动领导小组
2、承办单位
长春工业大学工会
长春工业大学团委
长春工业大学离退休工作处
3、策展单位
长春工业大学艺术设计学院
三、征稿对象(展览构成)
1、领导题词
学校校级现任领导、离退休领导;教育厅有关领导;主管文教的省领导。
2、全校师生书画作品。
(学生包括全校各层次教育的全体学生)
四、作品内容和形式要求
(一)内容要求
内容以反映、表现祖国建设、祖国风光,吉林经济建设、北国风光和我校改革发展成就的诗词文章、绘画题材为主;以及有较高思想性和艺术性,健康、积极向上的内容和题材。
(二)数量、形式要求
1、每人交1—2件作品;在职教工作品送至校工会;学生作品送至校团委;离退职工作品送至离退休工作处。
2、作品尺寸在6尺以内(竖幅,以便展出),不装裱,入围后由学校统一设计装裱;
3、请在作品背后右下方用铅笔写清真实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工作单位、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及电话;
4、草书、篆书作品请附上释文;
5、绘画作品可作必要的解析;
五、评选奖励
由书画作品展评审专家组对参评作品进行初审,入围作品参加展览。同时学校“文化年”领导小组根据征集作品数量确定评奖比例,分别评出教工组、学生组一、二、三等奖和优秀作品奖及组织奖若干。
六、征稿时间与投稿方式
1、征稿日期:
2009年
5月
10日
——
2009年
7月
10日
。
2、投稿方式
投稿地址:长春工业大学工会、团委、离退休工作处
联系人:校工会:王 崭 电 话:85716221
校团委:范琳琳 电 话:85716277
离退处:张继跃 电 话:85716216
七、其他事项
部分获奖作品、油画作品及有代表性的优秀作品,学校将进行收藏。其它作品在展览结束后返还个人,作者到艺术设计学院办公室凭有效证件领回。
本通知未尽事宜请直接与艺术设计学院院长
李树
君联系。电话:85191271、85173736
长春工业大学 “文化年”领导小组
2009
年5月6日